2024年浙江嘉兴海宁市最新征地计划公布!涉及2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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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多则征收土地预公告,表示海宁市部分地区的土地将被征收,那2024年浙江嘉兴海宁市最新征地计划是怎样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浙江嘉兴海宁市最新征地计划是怎样的?

2024年浙江嘉兴海宁市最新征地计划是征收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村共新组、建新组、海宁市丁桥镇芦湾村的土地,具体征收范围及面积如下:

地块一: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村共新组、建新组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村共新组、建新组,规划用地面积0.320000公顷,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用于实施马桥街道经编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经都十路(平阳堰港-经都九路))。

地块二:海宁市丁桥镇芦湾村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宁市丁桥镇芦湾村7组,规划用地面积0.496000公顷,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用于实施丁桥镇新建公共服务中心南侧停车场工程(丁桥2314)。

二、2024年浙江嘉兴海宁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海政发〔2023〕43号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按《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征收集体土地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浙自然资函〔2021〕4号)文件同意的《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方案》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总结:2024年浙江嘉兴海宁市最新征地计划是征收海宁市马桥街道柏士村共新组、建新组、海宁市丁桥镇芦湾村的土地,补偿按海政发〔2023〕43号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和《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方案》进行补偿。

更新于: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