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阳市307国道征收土地最新通告,涉3个镇9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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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汾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国道307线文水南安至汾阳市贾家庄段新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的通告。下面带来山西省汾阳市307国道征收土地最新通告,涉3个镇9个村!

一、征收主体

由冀村镇人民政府、肖家庄镇人民政府、贾家庄镇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的征收工作。

二、征收土地范围

本项目公路建设用地范围涉及汾阳市3个镇9个村,分别为:冀村镇古贤庄村、城子村、东遥庄村、东陈家庄村、大会头村,肖家庄镇孙家庄村、东雷家堡村,贾家庄镇西雷家堡村、西陈家庄村。公路建设用地具体位置以实际占地线位为准。

征收土地目的与用途

征收土地目的:解决国道307线文水南安至汾阳市贾家庄段新建工程项目用地需求。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相关要求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

(2)对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

(3)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参加的,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清点后,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中写明情况并由调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通告发布之前,已对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了航拍,并留存了影像资料。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的物品,抢栽、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并应自行清除。拒不清除的,将依法组织清除。以抢栽、抢种、抢建等非法行为骗取征迁补偿费的,依法没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广大群众应当顾全大局,自觉维护正常的征迁秩序,积极主动配合征迁工作,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暴力抗拒、阻碍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委会予以张贴发布,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更新于: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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