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最新征收范围、征收面积公布!涉及哪些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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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公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埔府征前公〔2024〕100号的通告。下面带来广州市黄埔区最新征收范围、征收面积,涉及哪些地区?

一、广州市黄埔区最新征收范围、征收面积

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双沙第一、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大沙街姬堂第十四股份经济合作社,文冲街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文冲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八、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七、第十九、第二十、第二十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6.3163公顷。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范围涉及土地现状农用地2.8319公顷(耕地0.0971公顷、林地1.1920公顷、园地1.2371公顷、其他农用地0.3057公顷)、建设用地3.4844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还原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4.8027公顷(耕地0.2622公顷、林地1.9187公顷、园地2.2363公顷、其他农用地0.3855公顷)、建设用地1.5136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具体范围见附图(附件3)。

征收土地用途和目的是政府组织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批次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23年度第六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征收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均按29万元/亩(折合435万元/公顷)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7.25万元/亩,安置补助费21.75万元/亩)。

三、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已包含在上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等文件的规定,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10%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

(三)社会保障费用。详见附件2。

五、补偿款支付方式

上述涉及的补偿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被征地村(社)、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等不动产权属证明相关材料及身份证明材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凡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属地镇街的调查结果为准。

更新于:18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