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近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一起来看看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和变更登记适用哪些范围?需提交什么材料?
一、适用人群
1、首次登记
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水域、滩涂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的,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2、变更登记
已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可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1)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
(2)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
(3)承包期限届满,承包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的;
(4)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材料
1、首次登记
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
(2)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3)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涉及界址范围、面积变化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4)承包期限届满后延包的,提交延包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2、变更登记
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
(2)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承包方代表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发生变化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3)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坐落、界址、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涉及界址范围、面积变化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4)承包期限届满后延包的,提交延包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
(5)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承包土地的,提交变更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更新于:2022-12-10 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