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大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什么条件?怎么流转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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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邑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大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那2024年四川成都大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什么条件?怎么流转合法?

一、2024年四川成都大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什么条件?

1、土地经营权权属明晰、界址明确、无争议;

2、承包方具有出租土地经营权的意愿;

3、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价格、期限等协商一致。

二、2024年四川成都大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怎么流转合法?

1、流转方式

租(转包)、入股、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流转方式。

2、流转程序

(1)签订意向协议

按照平等协商原则,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形式、价格、期限等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

委托集体经济组织流转的,受让方与受托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受托方应及时将协商情况告知承包方,征得承包方同意后,受托方与受让方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

涉及未承包到户集体土地等集体资源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

(2)审查审核

受让方按照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规定,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审查审核申请,提交流转意向协议书、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证明、流转项目规划等材料。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专家等就土地用途、受让方主体农业经营能力,以及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等进行审查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查受让方是否符合农业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查受让方拟经营项目是否符合本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出具规划审查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审查受让方是否具备市场主体资格;大邑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查受让方是否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实行分级审批:流转100亩(不含)以下的向发包方备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纳入日常监管;对单个经营主体单次流转土地规模在100亩(含)-800亩(不含)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审查审核;800亩(含)以上的,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大邑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会商后,报县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审核。未按规定提交审查审核申请或审查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活动。对于土地经营权再次流转的,按上述流程进行重新审查。如遇部、省、市新政策,从其规定。

审查单位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审核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应通知受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资料。

未按规定提交审查审核申请或者审查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活动。

(3)签订合同

审查审核通过后,承包方或受托方与受让方按照确定的流转方式,参照农业农村部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五份。

(4)备案合同

承包方在签订流转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发包方提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原件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发包方对流转合同进行备案,同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县农业农村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各一份进行合同备案。

(5)履行合同

承包方和受让方按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024年四川成都大邑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条件及合法流转程序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更新于: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