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咸宁通城县最新拆迁村名单公布!涉及1个村和1个水库

蔬菜资讯

近日,通城县人民政府发布多则征收土地预公告,表示通城县部分地区的土地将被征收,那2024年湖北咸宁通城县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湖北咸宁通城县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

2024年湖北咸宁通城县最新拆迁村名单涉及古龙村及罗家水库的土地,具体征收范围如下:

地块一:古龙村

拟征收古龙七组城镇住宅用地项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27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用于古龙七组城镇住宅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属于县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二:罗家水库

拟征收罗家水库城镇住宅用地项目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256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用于罗家水库城镇住宅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属于县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需要用地的,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另一块拟征收罗家水库城镇住宅用地项目涉及隽水镇白沙社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0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二、2024年湖北咸宁通城县最新拆迁村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标准按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通城县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地上附着物补偿

按照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标准另行补偿。涉及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根据村民意愿,分别采取重新安排台基、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

3、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对被征地农民拟采取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等安置途径。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省人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居民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安置,相关程序按上述文件执行。

总结:2024年湖北咸宁通城县最新拆迁村名单涉及古龙村及罗家水库的土地,补偿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执行。

更新于:8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