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房是指违章建筑,没有经过所辖部门批准的建筑。严格来讲主要是指违反《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私自建设的房屋建筑设施。那违建房建在泄洪河道上怎么赔偿?
一、违建房建在泄洪河道上怎么赔偿?
河道违建拆除没有补偿,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拆迁补偿的标准由房屋的价值确定,征收时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根据《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通知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执法依据
《***水法》第六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虽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求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行标准
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进行处罚。
(1)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断面3%以下的,或者建筑占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 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3%以上8%以下,或者建筑占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200平方米以下的, 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8%以上15%以下, 或者建筑占用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400平方米以下的, 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处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的罚款;
(4)建筑物、构筑物占河道设计洪水位断面15%以上,或者建筑占用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的,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总得来说,违建房建在泄洪河道上一般是没有赔偿的。
更新于:9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