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下面带来2024四川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人均是多少平米?
一、2024四川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
1、人均不超过70平方米
关于宅基地面积标准和住房面积上限,《四川省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将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由原来的人均20至30平方米(实际执行中仅包括住房用地)调整为人均不超过70平方米(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对宅基地面积标准上限作了规定。
2、区分地域住房用地面积标准
平原地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
丘陵地区每人不超过40平方米;
山区每人不超过50平方米;
对户内人数认定仍与原来保持一致,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
此外,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地理环境和地形情况复杂多样,《通告》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宅基地面积标准可适当增加,具体标准由自治州或自治县制定。
为节约集约用地,保障村民合理用地需求,《通告》鼓励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等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地。同时,鼓励农村村民在规定面积标准范围内,合理确定拟申请使用宅基地面积,节约集约用地。即面积标准规定的是上限,鼓励农村村民根据自己意愿和当地实际情况,在规定面积标准以下申请使用宅基地。
《通告》鼓励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附属用房、庭院均不占用耕地的,在宅基地总面积标准内,住房用地面积可适当增加,增加部分每户不超过30平方米。
更新于:9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