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临河征预公告〔2024〕1号的通知。据了解,2024临沂市河东这18个村地块拟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位置范围: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项目(河东段)。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汤头街道安太庄村、大墩庄村、东巩头村、福利庄村、沟南村、观音堂子村、隆沂庄村、逯家长沟村、辇沂庄村、石良崖村、石泉庄村、塔桥村、团埠村、西巩头村、西岭村、小岭村、薛柳村、公安岭村。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项目(河东段)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居住用地(拆迁还建安置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3〕144号文公布的临沂市河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V级区片每亩补偿7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更新于:9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