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是指个人、组织或企业在没有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未经土地规划和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使用或开发土地。那违法占地的形式和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一、违法占地的形式和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一)违法占地的形式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
2、超过批准的数量或标准占用土地;
3、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
(二)违法占地责任承担
1、行政处罚
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每亩地最高能罚约66万元;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刑事责任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十亩以上的;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五亩以上的,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非法占用草原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三百四十六条之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定罪处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总得来说,违法占地的形式有未经批准占用土地、骗取批准文件占用土地、少批多占等。
更新于:2023-10-21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