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大埔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表示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新政,那2024年广东梅州市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哪些土地可入市?入市形式有哪些?
一、2024年广东梅州市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哪些土地可入市?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权属清晰无争议,已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优先对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果数据库的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展入市。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应立足产业基础和现实需求,集约化配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初加工、深加工、仓储和物流等设施用地、住宿、餐饮、停车场等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用地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用地,探索入市土地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二、2024年广东梅州市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形式有哪些?
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根据合同约定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人支付出让土地价款的行为。
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根据合同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人约定支付租金的行为。
其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入市的,最高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工矿仓储5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70年,鼓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年期方式出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届满后,由土地所有权人依法按照合同约定收回。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租赁方式入市的,最低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最高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总结:2024年广东梅州市大埔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权属清晰无争议,已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可入市,入市形式包括使用权出让、出租等有偿使用方式。
更新于: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