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新华区拆迁村最新消息:4村征地近2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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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下面带来沧州市新华区拆迁村最新消息,4村征地近200亩。

一、沧州市新华区拆迁村最新消息

拟征收新华区小赵庄乡吕家坟村、刘表庄村、鞠官屯村、孙庄子村土地共13.2989公顷(约199.48亩),征收用途为交通运输、城镇村道路、城镇住宅用地。

1、新华区小赵庄乡吕家坟村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518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国有土地,西至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沧州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土地,北至吕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2、新华区小赵庄乡刘表庄村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0624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吕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长芦大道,南至国有土地、沧州市凯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沧州碧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刘表庄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3、新华区小赵庄鞠官屯村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5.017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管线,西至吕家坟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2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管线,南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4、新华区小赵庄孙庄子村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7163公顷

(二)范围:2号地四至范围是:东至开济街,西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北至鞠官屯村农民集体土地、孙庄子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更新于: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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