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发布多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表示通川区部分地区的土地将被征收,那2024年四川达州市通川区征地最新消息是怎样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四川达州市通川区征地最新消息:
2024年四川达州市通川区征地最新消息是征收通川区罗江镇魏兴社区、凤尾村、太河村、石燕社区、北斗村,高岩村;东岳镇有力社区、虹桥社区、飞进社区、东兴社区、兴盛社区、玉钟村;通川区罗江镇太河村、石燕社区;复兴镇板桥社区;蒲家镇钟庙社区;双龙镇骑龙社区、双丰社区、檬双社区,绿荫社区;凤北街道石龙溪社区;凤西街道五里店社区;通川区安云乡安云社区、七河村;碑庙镇千口村;北山镇丰登村,石龙村;金石镇高兴村;江陵镇石楼村;青宁镇化马村,潜力村的土地,具体征收范围及面积如下:
地块一:通川区罗江镇魏兴社区、凤尾村;东岳镇有力社区、虹桥社区、飞进社区
拟征收通川区罗江镇魏兴社区1、11组,凤尾村1、2、7组;东岳镇有力社区1、3、6组,虹桥社区6组,飞进社区2、3、9组等集体土地29.5095公顷,其中:农用地25.9190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5.5068公顷,园地5.5716公顷,林地0.6895公顷,草地0.1553公顷,其他农用地3.9958公顷),建设用地3.5403公顷,未利用地0.0502公顷。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物流仓储、工业用地。
地块二:通川区罗江镇太河村、石燕社区;东岳镇东兴社区、兴盛社区;复兴镇板桥社区;蒲家镇钟庙社区;双龙镇骑龙社区;凤北街道石龙溪社区;凤西街道五里店社区
拟征收通川区罗江镇太河村2、3组,石燕社区6、11、12、14、15组;东岳镇东兴社区1组,兴盛社区2、3组;复兴镇板桥社区1、2、3、4组;蒲家镇钟庙社区1组;双龙镇骑龙社区5组;凤北街道石龙溪社区3组;凤西街道五里店社区9组等集体土地22.6253公顷,其中:农用地21.0466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1.3334公顷,园地1.8745公顷,林地4.4865公顷,草地1.3636公顷,其他农用地1.9886公顷),建设用地1.5787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城镇住宅、商业用地。
地块三:通川区双龙镇双丰社区;罗江镇太河村、石燕社区
拟征收通川区双龙镇双丰社区6、8、11组;罗江镇太河村1、2组,石燕社区11、12组等集体土地11.9377公顷,其中:农用地10.7148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5.1223公顷,园地2.2334公顷,林地2.0065公顷,草地0.3500公顷,其他农用地1.0026公顷),建设用地1.222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教育、医疗卫生、物流仓储用地。
地块四:通川区安云乡安云社区、七河村;碑庙镇千口村;罗江镇北斗村,凤尾村,高岩村;双龙镇檬双社区,绿荫社区;北山镇丰登村,石龙村;金石镇高兴村;江陵镇石楼村;青宁镇化马村,潜力村
拟征收通川区安云乡安云社区2组,七河村3组;碑庙镇千口村14组;罗江镇北斗村1组,凤尾村7、8组,高岩村2组;双龙镇檬双社区4组,绿荫社区4、5组;北山镇丰登村8组,石龙村9组;金石镇高兴村12组;江陵镇石楼村3组;青宁镇化马村4、7组,潜力村3组等集体土地10.0566公顷,其中:农用地9.8570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6.6643公顷,园地1.3200公顷,林地0.2031公顷,草地0.2314公顷,其他农用地1.4382公顷),建设用地0.1996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供水、排水、储备库、社会福利用地。
地块五:通川区双龙镇双丰社区;东岳镇有力社区,玉钟村
拟征收通川区双龙镇双丰社区5、6、8、11组;东岳镇有力社区4组,玉钟村4组等集体土地3.0622公顷,其中:农用地3.0482公顷(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1.9634公顷,园地0.1154公顷,林地0.4171公顷,草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0.5523公顷),建设用地0.014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发用途为物流仓储、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二、2024年四川达州市通川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和《关于公布实施达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公告〔2023〕第4号)文件执行。
2、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达州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达市府规〔2024〕1号)文件执行。
3、房屋拆迁补偿
由通川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相关部门(单位)作为征拆机构,承担补偿安置具体事务。
总结:2024年四川达州市通川区征地最新消息是征收通川区罗江镇魏兴社区、凤尾村、太河村、石燕社区、北斗村,高岩村;东岳镇有力社区、虹桥社区、飞进社区、东兴社区等14个村和17个社区的土地,补偿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更新于: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