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据微信公众号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湖北省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就地城镇化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购房补贴、以旧换新等9个方面。下面带来2024湖北鄂州市自愿退出宅基地补贴政策。
一、2024湖北鄂州市自愿退出宅基地补贴政策
在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方面,通知提出,鄂州市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合法宅基地且拆除宅基地及相关建(构)筑物后,在双集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购房补贴,退出的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支持返乡就业创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市民、新青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次性缴交6个月的金额后,在鄂州市购买商品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方案》以争创全国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为目标,搭建农村六废资源流转交易平台,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信贷担保,将退出的农村废弃厂房、农房、矿井、学校以及土地整治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满足于农民居住需求、城市近郊区发展和村庄产业发展。全市除强化财政奖补的保障作用,还将探索引导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与业主以签订租赁合同形式开展订单式建房,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进城落户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和宅基地,并鼓励企业家、乡贤等依法依规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产业项目。
总得来说,2024湖北鄂州市自愿退出宅基地补贴政策针对自愿退出合法宅基地且拆除宅基地及相关建(构)筑物后,在双集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购房补贴。
更新于: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