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就是一家一户的农户居住生活的庭院用地,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那2024年海南文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转让流程介绍!
一、2024年海南文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可以的,因为根据文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文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表示在文昌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出租、入股、转让、互换、赠与等流转管理,适用本办法。
1、转让条件
(1)符合文昌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要求;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权属明晰。流转的农村宅基地须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
(3)如果农村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需一并流转。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流转其宅基地使用权后,须在农村或城镇仍有合法住所,能保证基本居住需要。宅基地使用权人转让、出租、赠与其宅基地使用权后,不得再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
(5)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未用于抵押;未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限制权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转让方式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一定年限的宅基地使用权租赁给第三方使用,并获取租金。
出租期限最高不得超过20年,分期缴纳转让金或租金的,由流转双方自行约定每期期限,流转协议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入股,是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按双方协议约定期限转移给第三方使用,并参与收益分红。入股期限最高不得超过20年。
(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宅基地使用权永久转移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并获取转让收益。
受让人应符合《文昌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宅基地申请条件。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互换,是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因生产生活需要,将其宅基地使用权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永久互换。
(5)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赠与,是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宅基地使用权无偿赠予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
受赠人应符合《文昌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宅基地申请条件。
二、2024年海南文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流程介绍:
1、申请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必须向集体经济组织书面申请,经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户代表会议)同意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流转双方的相关信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7天,无异议的,报村民委员会审查。申请办理流转手续,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签订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协议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
(3)《不动产权证》;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审查公示
村民委员会对流转双方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工作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审查的,将审查结果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对于未通过审查的,须向宅基地使用权人书面告知具体原因。
3、签订流转协议
经上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后,流转双方签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协议书》。
4、转移登记
以转让、互换、赠与方式流转的,按照《海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指南》要求,提交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资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总结:2024年海南文昌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需要符合条件,且需要申请,然后审查公示、签订流转协议、签订流转协议等。
更新于: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