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下面带来深圳老旧小区拆除重建新规,旧房拆了重建怎么审批?
一、深圳老旧小区拆除重建新规
1、住宅区概念
明确住宅区概念和政策适用条件,制定市、区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引入前期服务机构,优先落实公共住房建设,统一搬迁补偿标准和支付时间,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等方面内容。
2、统一产权置换标准
据最新《意见》,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执行全市统一的产权置换标准,住宅的产权置换比例为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
3、住用地容积率上限
更新单元规划原则上按照居住用地容积率上限确定规划容积率,除落实法定图则要求及教育设施等必要的公共利益用地外原则上不再无偿移交其他类型用地,确保扣除搬迁安置住房后剩余的住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作为保障性住房面积。
4、意愿收集方面
征集旧住宅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意愿的项目,自街道办事处发布征集意愿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未达到《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关于物业专有部分面积和权利人数量的相关规定,即旧住宅区所在地块应当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95%以上且占总人数95%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取消该项目计划申请资格,三年内不得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该项目用地由区政府报市住房建设部门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二、旧房拆了重建怎么审批?
1.申请人到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建房申请经村民小组代表讨论同意。
3.当地农村村民委员会将对拆旧建新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4.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
5.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
6.县政府审批之后,相关部门下发许可证后方可动工建房。
总得来说,深圳老旧小区拆除重建新规明确了住宅区概念和政策适用条件等要求。
更新于: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