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国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严格保护耕地。那耕地保护的主体是谁?耕地保护哪个部门负责的?
一、耕地保护的主体是谁?
粮食安全保障法明确,国务院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在耕地保护中要承担主体责任。此前,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的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很多与地方政府有很大关系。例如有的地方顶风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和绿色通道,一些地方补充耕地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等。
二、耕地保护哪个部门负责的?
耕地保护由***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负责。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涉及到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的保护。为了有效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我国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负责这项工作。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家自然资源的管理和监督机构,其内设的耕地保护监督司专门负责全国的耕地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这一设置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旨在加强对各类资源的统一管理,确保耕地保护的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此外,耕地保护的职责还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同工作。例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牵头落实防止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各项措施,加强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水利部门负责指导水利项目优化工程技术方案,节约集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审计部门则负责将耕地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些部门的协同工作,共同构成了我国耕地保护的综合管理体系。
总得来说,地方政府在耕地保护中要承担主体责任。
更新于: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