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生效行政裁判监督主题),共4件。其中1件是检察机关通过抗诉,保障外嫁女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而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那外嫁女户口在娘家拆迁能不能得到补偿?
一、外嫁女户口在娘家拆迁能不能得到补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如果户口还在娘家的,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获得征收安置的补偿款。
1、户口状态
如果外嫁女在拆迁时户口仍在娘家,且未在夫家取得承包地,那么她依然享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应当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的相应份额。
2、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外嫁女是否有征地补偿费用,取决于她是否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仍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户口未迁出,且在夫家未取得承包地,则应视为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获得补偿。
3、拆迁政策
拆迁补偿是否与户口挂钩,取决于具体的拆迁政策。有的项目可能将户口数量作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而有的项目则不将户口情况计入补偿计算依据。
法律保护: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在征地补偿方面享有平等权益。如果外嫁女因户口未迁出而未在夫家取得承包地,她应享有与本村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征地补偿权利。如果遇到村委会以出嫁为由拒绝给予补偿,外嫁女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外嫁女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在房屋自然存续期间,可以占用宅基地并办理确权登记,成为宅基地的权利人。行政机关仅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发土地使用证,侵犯了外嫁女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以外嫁女与被诉宅基地登记行为不存在利害关系为由驳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有效保护诉权的同时,通过实体审理纠正错误登记行为,保障外嫁女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而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
综上所述,外嫁女户口在娘家拆迁时,如果户口未迁出且在夫家未取得承包地,她应享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的相应份额。具体能否获得补偿及补偿的具体形式(如宅基地、征地补偿等),需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和外嫁女的具体情况而定。
更新于: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