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农村自建房新规定:农村建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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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新昌县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表示2024年1月1日起试行新的政策,那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农村自建房新规定是怎样的?农村建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一、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农村自建房新规定是怎样的?

1、审批条件

宅基地建房按资格权人为单位审批。资格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宅基地:

(1)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细则规定最高标准的;

(2)出租、出卖、赠与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3)已享受货币安置(含房票安置)、产权调换等拆迁(搬迁)补偿政策的;

(4)住房被法院裁判用于抵债的;

(5)有违法建筑未处理的;

(6)其它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

2、用地标准

宅基地的审批面积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2.2人以下(含2人)的资格权人申请宅基地,最高不得超过80平方米,3人以上(含3人)的资格权人申请宅基地最高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同一宗超过140平方米(含)原宅基地翻建的,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3、农用地转用审批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宅基地申请优先保障无房户、危房户用地需求。

4、坚持先拆后建

申请宅基地建房,坚持先拆后建。涉及旧房调剂的,需提供合法手续,由村集体统一办理;旧房因结构相连暂无法拆除的,可由村依法收回,办理宅基地与房屋产权注销手续后,由村统一规划使用。

二、2024年浙江绍兴新昌县农村自建房建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1、用地申请

资格权人申请宅基地应向所属村两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资格权人申请报告;户口簿复印件和资格权人认定表;其他需要的资料。

2、村级初审

村两委会接到宅基地申请后,应及时开展初步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性、宅基地地块落实、原宅基地和房屋拟处置情况、征求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情况。宅基地资格权人的认定及宅基地分配都需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应到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随同收集完整的申请资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审查。

3、联合审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两委会报告和完整的申请资料后,应及时组织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办、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所)、村主职干部等有关人员开展现场联合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审查宅基地资格权人的认定情况、原宅基地和房屋拟处置情况、一户一宅、村庄建设规划、房屋建设方案等情况;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主要审查用地地类、地质灾害、农用地转用报批等相关情况,并协助做好一户一宅审查。审查结束后,将《新昌县农村宅基地建房公示表》在村公告栏等场所予以公示,期限不少于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开展乡镇审批。

4、乡镇审批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乡镇(街道)国土规划联席会议审查制度。联席会议由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召集分管领导,联系村片长和干部,村镇建设管理和综合执法办主任和经办人,两美办、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经联席会审查无异议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办理宅基地建房审批手续(盖审批专用章),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批后监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须严格落实宅基地建房四到场制度,即建筑放样到场、基础验线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综合验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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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8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