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发布了一则《北京市怀柔区农村宅基地统筹建房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针对农村宅基地统筹建房,《征求意见稿》中有明确的规定,据悉满足农村宅基地统筹建房条件的,可申请奖励资金,那奖励资金是多少呢?
一、怀柔区开展农村宅基地统筹建房奖励金是多少?
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三点第五条,统筹建房奖励资金为:
按照方案规定开展统筹建房的,通过先建后补方式,经镇乡政府和监理公司验收,区级联审会审核通后,方可申请10万元/户的奖励资金。采取村民自建的,直补到户;对于统建的,给予统建企业补贴支持。监理公司费用参照区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程1050元/户,由区财政直接支付。
二、怀柔区农村宅基地统筹建房的方式有哪几种?
针对统筹建房区域内的农户,其可以采取自建和统建的方式进行建房,具体如下:
1、自建方式,由村民自主选择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房屋建设并签订建房协议;
2、统建方式,由村民委托属地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取的企业进行房屋建设并签订建房协议。
3、自建与统建必须按照村庄风貌导则指引开展统筹建房。村民或统建企业要严格按照镇乡政府选取的通用标准图集,或自行委托设计单位出具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建设。统筹建房,原则上应为宅基地房屋整院建设。
三、怀柔区农村宅基地统筹建房要验收吗?
在房屋建造完成后,需要申请验收。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实地检查房屋建设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统筹建房验收意见表》。镇级验收完成后,还会组织区级复验,复验通过后,相关部门填报《统筹建房申请确认表》,区联审工作组分别签署意见,报区财政局申请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各镇乡政府,由镇乡政府拨付至村民或统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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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