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责众的成语故事

拼音fǎ bù zé zhòng
基本解释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出处清·石玉昆《小五义》第38回:“大家一议论,法不责众,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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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法不责众)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成语 | 历史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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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口舌 | 明·冯梦龙《古今小说·滕大尹鬼断家私》:“若是为田地上坏了手足亲情,到不如穷汉赤光光没得承受,反为干净,省了许多是非口舌。” |
习非成是 | 西汉 扬雄《法言 学行》:“习乎习,以习非之胜是,况习是之胜非乎?” |
裾马襟牛 | 唐韩愈《符读书城南》诗:“人不通古今,马牛而襟裾。” |
千锤打锣,一锤定音 | 郭澄清《大刀记》第十章:“千锤打锣,一锤定音——队长,你就决定吧。” |
肝胆欲碎 | |
十羊九牧 | 《隋书 杨尚希传》:“所谓民少官多,十羊九牧。” |
归马放牛 | 《尚书 武成》:“乃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 |
见危致命 | 春秋·鲁·孔丘《论语·子罕》:“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 |
作乱犯上 | 清·黄世仲《洪秀全演义》第21回:“智者称为伐罪吊民,愚者即指为作乱犯上。” |
酒后茶余 | 鲁迅《而已集 黄花节的杂感》:“从别的地方--如北京,南京,我的故乡--的例子推想起来,当时大概有若干人痛惜,若干人快意,若干人没有什么意见,若干人当作酒后茶余的谈助的罢。” |